新版《食药同源好产品评价通则》团标发布
本网讯(见习记者 孙茜)近日,记者从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获悉,新修订的《食药同源好产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已于9月1日正式发布。该标准由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中国食品报社、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药膳研究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等多家单位和机构共同起草。
在我国,传统食药同源理念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植根于国人的饮食生活中。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副会长高福表示,新版标准的发布,顺应了食药同源市场发展的新变化,契合了食药同源产业迭代升级的新需求,将更好地赋能百姓养生和守护国民健康,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将持续推动新版标准落地,强化标准宣贯与应用推广,以促进食药同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健康中国和食品安全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食药同源理念逐步深入人心,食药同源产业规模也蓬勃发展。在消费层面,如何在众多食药同源产品中鉴别好产品至关重要。基于此,相关评价标准亟须完善。
据了解,由中国食品报社提出、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归口管理的《中国食药同源好产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于2020年11月1日发布实施。该标准是当时国内首个以“食药同源”命名的团体标准,也是国内率先构建的“食药同源”评价体系。该标准填补了国内食药同源类产品没有团体标准的空白,为我国食药同源类好产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国际化提供依据,为提升相关产业企业的品牌核心竞争力提供支撑,为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的营养健康好产品提供参考。
相较于旧版标准,新版标准在本次修订中立足行业发展与实际需求,依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相关规定,吸纳学协会、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和专业媒体等多方意见,对团标原有名称、规范性文件引用、评价体系内容等做出优化调整。其中,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统一将“中国食药同源好产品”调整为“食药同源好产品”。同时,统一完善术语定义,对“食药同源好产品”术语释义全文优化改写,明确产品限定为食品类产品。此外,修正旧版标准中部分模糊表述,删除冗余表述,更新产品分类依据文件,补齐原有标准存在的短板,进一步厘清边界范围,解决旧版标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强化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实现标准与现行法规制度有效衔接,更好适配现阶段产业发展水平。
新版标准内容主要涵盖合规性要求、基本原则、评价指标、溯源体系和评价要求,构建起完整的产品评价体系。新版标准的实施将对食药同源好产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起到积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为壮大食药同源营养健康产业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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